中国电教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财贸职业技术研究会章程 一、 性质 中国电化教育协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财贸职业技术研究会是在中国电化教育协会职业学术教育专业委员会领导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 二、 宗旨 团结全国财贸类学校(财经会计、贸易、商业、供销、房地产类学校)教育技术工作者(含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远程教育技术工作者)和广大师生,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技术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教育技术研究、探讨教育技术方法,摸索教育技术规律、宣传推广教育技术、开拓新的教育技术领域,加强学术交流与协作。为发展财贸类职业教育,促进教育改革,为社会主义建设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贡献力量 。 三、 任务 宣传教育技术的意义和作用,动员种种可以利用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财贸类学校教育技术工作。 积极开展财贸类学校中教育技术的研究学术交流,在中国电教职业技术委员会领导下举办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推广教育技术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 组织开发适合财贸类学校教学的技术项目,如课件和相应的教学软件等,为开展学会活动提供资助。 根据财贸类教育技术的专业特点组织和举办教育技术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教育技术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与国、内外教育技术相关学术团体进行交流和友好往来,吸取好的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促进财贸类职业教育技术的水平提高。 定期地开展适合财贸类教学的教育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中国电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业务技术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 组织 1 .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即理事)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主持,理事会由代表大会协商选举产生,理事会协商选举产生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秘书长协助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负责分管的工作,秘书长一名和副秘书长若干名的任免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总结工作、制定规划,修改章程,改选理事等,理事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 理事因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由该单位新任分管教育技术的校长或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若符合理事条件,经理事会讨论,可充任理事,若不符合条件或其它种种原因,则由理事会讨论处理。 理事应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承担义务,若较长时间不参加活动,经理事会讨论可取消理事资格 。 五、 会员 凡从事教育技术工作,承认本章程的财贸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业务机构,均可申请团体会员:从事教育技术工作的人员,热心教育技术事业的教师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有关人员,凡承认本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入会,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即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 六、 会员权利与义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可优惠参加本研究会范围内的各项活动及取得研究会所印发的资料。 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权监督本会各项业务工作、财务工作 有接受和完善本会所配给任务的义务 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有退会的自由 七、 经费 本会活动经费的来源为团体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由本会组织的有偿服务收入,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资助等 。 八、 会址 本会会址设在理事长所在单位 九、 章程的修改解释权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如有修改补充,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本章程解释权属本研究会理事会 。 |